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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浪潮来袭,让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凸显,尤其是独居、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更是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报纸投递员救下88岁独居老人事件的爆出,让这个寒意渐浓的冬季更添了几分凄凉。据媒体报道,家住哈尔滨的徐大爷突发疾病倒在家中,投递员发现老人连续四天没取报纸后赶紧联系老人儿女和社区,将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徐大爷及时送至医院救治。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报道并不鲜见。独居老人家中摔倒4天靠敲盆获救;居住在重庆渝中区71岁的赵大爷,一年拨打110超过1000次,只为了找人聊天……每当看到这类新闻,人们都倍感心酸

老龄中国真的已在路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达到2.54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8.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6亿人,占总人口的12.6%。而独居老人作为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其数量和比例更是呈上升态势,《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口增至1.18亿人左右。


20201125日,在沈阳多福乐居养老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为老人服务。(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面对严峻的现实,如何让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多些选择?民法典在多样化养老形式上探索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1158条对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作出完善,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扩大扶养人的范围,其中的组织不再局限于之前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而是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表明,扶养人除了是继承人以外的个人之外,自然人还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说到遗赠扶养协议,它其实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最早来源于农村地区的五保户供养。具体是指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其供养及死后的丧葬。1985年出台的继承法将这项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制度写入。

近些年,国家逐步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险等相关制度,并将农村五保供养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养老产业的不断发展,百姓对养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杨震生在接受《中国人大》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对现行规定升级更新,扩大扶养人范围,将有效调动社会养老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由此推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


2020年11月7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嵩峰乡十都村“康养之家”,老人们在用餐。摄影:中新社卓忠伟

那么具体的协议内容应该如何签订,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些问题,能否解除协议呢?已年逾七旬的田先生住在河北唐山的一家敬老院,对民法典这条新规定的落地十分关心。田先生的爱人在2014年去世了,唯一的儿子目前已定居国外。守着自己的空房子独居多年后,田先生经过多方比较考察,选择了这家养老院,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照顾得也很好。田先生向记者表示,他正在考虑和养老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让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多些保障。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专家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是扶养人的义务,协议中应尽量写明照料的标准和水平;三是受扶养人的义务,应写明拟将哪些遗产赠与扶养人,同时约定受扶养人在世期间不得擅自处分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四是协议的解除,双方可以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五是争议解决条款。

继承开始之后,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遗嘱继承并存时,应当先执行哪个?专家提醒,受扶养人的遗嘱或遗赠书不能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相抵触,如果相抵触的,应当优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对遗赠扶养协议所作的新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认为,它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老年人自身意愿的尊重。法典积极助力老有所养目标的实现,让老年人拥有选择自己晚年生活的权利,也让老年人对幸福的晚年生活更有底气、更有盼头。王轶说。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