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省份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较多的省,脱贫攻坚任务重、难度大。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牢牢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以立法、监督工作为抓手,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履职尽责,开拓进取,积极助推脱贫攻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依法履职助脱贫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我们将采取专项行动加快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和提升。”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时,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这样回答。在专题询问的最后,到会听取意见的副省长孙继业代表省政府表态:“省和设区的市政府将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让人民群众在学前教育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这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等开展了执法检查。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就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农村改厕工作、农村饮水安全等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督促改进提升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既化整为零,精准监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一个一个地帮助解决问题,又始终准确把握全面工作情况。常委会于2015年和2019年两次听取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在2021年1月第三次听取该项工作报告,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还把监督和立法有机结合,适时修改了省农村公路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村务公开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从立法层面做好补短板、固根基的工作。
2020年6月3日至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来到临沂市兰陵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张晓蓬摄
按照全省“2018年基本完成任务、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截至2018年底,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摘帽出列。面对成绩,省人大常委会指出,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思想,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着眼长远,加快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扶贫政策的延续调整补充等问题,推动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重点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
山东的贫困区域主要集中在革命老区和黄河滩区。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山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把菏泽和临沂2个市及全省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街道)、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等“4个2”重点区域和黄河滩区作为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统筹调配全省资源予以倾斜,保证脱贫攻坚政策供给。
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工程将消除黄河洪水对滩区60万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有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建议省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工程,充分估计工程进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安全第一,时间服从质量,帮助重点市县解决迁建用地、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问题;探索运用路桥建设新技术,解决新建村台沉降难题;统筹做好迁建和脱贫工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注重滩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开发,让滩区群众留得住乡愁。如今,搬进温暖新家的滩区群众,迎来了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2018年9月2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张晓蓬摄
齐心协力挑重担
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2019年2月,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千钧重担人人挑,众人拾柴火焰高。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机关干部汇聚到时代进程中,和全省干部群众一起挑起了脱贫攻坚这副重担。
今年6月3日至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来到临沂市兰陵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实地察看脱贫攻坚项目并深入了解项目带动扶贫情况,走村入户看望贫困群众。他说,临沂作为革命老区,要坚定不移按照党中央要求,让老区人民实现脱贫致富,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这是于晓明第二次专程到兰陵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12月6日至7日,于晓明来到兰陵县,与省、市、县相关部门、部分镇村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共同谋划脱贫工作。在向城镇卜家楼村,他来到贫困户家中,一项一项查阅询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和群众一起围坐在煤炉旁边,算收入、想办法,窗外寒风凛凛,锅里饺子翻滚,暖意融融。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感受深切,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代表发挥作用渠道,积极总结推广“代表听民生”、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等经验做法,组织代表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义务教育和集体经济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为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在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系乡村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联系扶贫工作重点村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已有44个省人大代表小组、267名省人大代表与311个扶贫工作重点村或发展相对薄弱村建立了固定联系,省人大代表扎实做好联系贫困村的帮扶工作,主动深入联系,实地走访调研,结合村情实际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在脱贫攻坚一线“访民情、解民忧”,展现代表风采,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
人心齐,泰山移。省人大机关积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省派第一书记、省派驻村书记,或参与到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省派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四进(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组、“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中,从事多种形式的下派帮扶工作。下派干部立下愚公移山志,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舍小家、顾大家,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加强党建、发展产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把党的好政策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享受到的实实在在成果,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2月,山东省人大机关选派两名优秀党员到日照莒县大石头河南村、双泉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图为村党支部书记组织村民进行中药材技术培训。张晓蓬摄
迈向振兴新征程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怎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下更坚实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山东实际,启动了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乡村振兴立法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早谋划、早推进,去年3月下旬就组织召开立法推进会,对条例启动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经过紧锣密鼓的前期工作,条例草案建议稿于当年10月完成。此后,用一年时间,对条例草案建议稿逐条研究论证,反复打磨,进一步精确制度设计,确保立法质量。草案已于今年11月份提请常委会会议初审。
条例草案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五个方面进行设计,注重体现山东特点,力求务实管用。在产业振兴方面,将农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在人才振兴方面,规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和乡村人才评价机制等内容,并对设区的市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作出鼓励性规定;在文化振兴方面,传承和弘扬以齐鲁文化为核心的优秀传统乡村文化,对文明乡风培育、文化资源保护等进行了规范;在生态振兴方面,明确规定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组织振兴方面,既与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保持一致,又注重对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等作出规定。
该条例在立法思路上,一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将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提升法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引进专家智慧,委托山东农业大学课题组对乡村振兴立法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面向基层干部、农户就乡村振兴开展问卷调查并进行专门统计分析,提升制度设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坚持立足省情。从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外省乡村振兴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独具山东特色的乡村振兴制度。
乡村振兴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也体现在一些其他地方性法规中。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农村产业发展和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于今年7月修改了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农村可再生资源条例等,11月修改了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并对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通过织密乡村振兴“立法网”,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效立法供给。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脱贫攻坚胜利在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