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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副主任车秀兰为组长,部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吉林省文旅厅、省广电局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9月1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会,吉林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各自工作重点,就吉林省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作了汇报。

车秀兰就深刻认识依法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以检查为契机依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车秀兰强调,要紧紧抓住此次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有力契机,积极推动相关法规贯彻落实,推动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动员会后,执法检查组于9月14日至17日赴长春、松原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当地文化场馆、乡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实地检查,并召开有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该法贯彻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进一步加强该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确保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适时出台地方性条例和配套规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