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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杨蓉

“@杨蓉杨警官您好!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有力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理念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需要,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为家庭教育提供制度性指引。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是分不开的。”这是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杨蓉微信群里的一条关于家庭教育立法的互动信息。

杨蓉是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市妇联兼职副主席,近两年来,她将目光投向了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妇联工作的经历让杨蓉了解到许多问题家庭产生问题少年儿童的案例,“这都是缺乏良好家庭教育造成的后果!”杨蓉说,没有亲情的陪伴,就难有充满阳光的少年儿童。

“小平是一名初一学生,父母外出打工,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9年,最近,小平说不愿意去学校,什么也不想做。爷爷很着急,向心理医生求助。在交谈中,小平除了关于爸爸妈妈的话题,其他问题都愿意回答。说到父母的时候,孩子说不想提他们,一年见父母很少,即使见一面也不问他的学习情况,小平更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见不到父母,从小觉得父母不在身边比不上同学,很自卑。小平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杨蓉对记者说,每当想到这样的事情就很痛心,“在一次困境儿童心理帮扶活动中,小平与其他困境孩子一起建立了互助小组,互相支持鼓励,渐渐回归了集体。”对于这样的结果,杨蓉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8年5月31日,《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三个推出的家庭教育法规。“条例共设7章37条,填补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有利于运用法治的力量引领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弘扬良好的家教家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杨蓉说,山西制定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目前还没有上位法,急需在全国范围内出台一部统一的家庭教育促进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教育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多次讲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尽快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杨蓉说。

“当下,家庭教育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已远非家庭私人领域问题,与国家、民族、社会利益息息相关。”杨蓉说,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家庭教育应有的法律地位是确保家庭教育重要地位,促进教育体系整体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2020年全国人代会即将拉开帷幕,杨蓉将就她关心的家庭教育问题向大会建言,出台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期实现良法促进善治的目的。

“好的家庭教育,势必塑造好的家风,而好家风就是孩子一生最好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