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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了“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等重大部署。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沿海地方和涉海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海洋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多个产业跻身全球前列;多项涉海关键技术打破壁垒;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等等。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尽管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目前仍存在着诸多不充分、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

11月26日,由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承办的全国政协“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为筹备好此次会议,提案委员会结合督办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提案,赴浙江省开展实地调研,推动提案办理、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在会上研讨交流中,与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共同展望未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就如何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产业体系布局、加强人才培养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展开深入协商交流。

谈形势、讲问题、提对策,会场上凝聚的政协智慧和共识,为实现逐梦深蓝、向海图强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坚实助力。

立足海洋经济发展全局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海洋经济也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海洋经济发展前途无量。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我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

研讨交流环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海洋经济治理体系,完善促进和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推进海洋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主席周波建议,要全面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完善“国家、省、市、海湾”分级治理体系,形成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全程监控、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环保大格局。同时,加快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海洋法,着力构建安全发展的海洋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对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内容的理解还不统一,统计核算指标还不完善。”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总工程师何广顺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海洋经济统计数据的宣传解读,减少误读、误用;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体系,补充相关指标;围绕海洋强国建设的需求,编制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作为评估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参考和基础支撑。

为加强对我国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全面了解,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海文认为,要开展海洋调查制度化建设。她建议,在与海洋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建立常态化海洋基础性调查制度,编制海洋调查规划和方案,提出我国海洋调查未来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重点任务。

海水综合利用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方式,海水淡化是海水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盛茂林在前期调研中发现,虽然我国在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在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构建、规模化应用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盛茂林建议,要立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列入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中明确淡化海水作为增量水源,纳入国家水网工程建设体系和公用事业范围;支持淡化海水成为应急战略水源,推动构建多水源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格局。

发挥海洋资源优势 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保障粮食安全,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

与会同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海洋渔业快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渔民收入显著增加,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主席廉毅敏在发言中说:“浙江作为海洋渔业大省,近年来在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拓展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做大渔港经济区规模、强化渔业资源养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23年,浙江的国内海洋渔业捕捞量、远洋渔业捕捞量均居全国第一。”结合地方经验,廉毅敏建议,要坚持走远洋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渔业治理和区域渔业管理,充分行使开发利用公海渔业资源的权利,全面履行相关资源养护和管理义务。

“深耕蓝色国土是大势所趋,大有可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汪东进建议,要科学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做好产业集群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配置的统筹协调,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整合与构建,形成协同融合发展新格局。

如何发挥海洋资源优势,经略海洋,打造现代海洋发展高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丁焰章认为,加快推动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对于填补沿海发达省份电力缺口、巩固风电产业全球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意义。他建议,要研究制定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和资源配置引导政策,规范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引导地方和企业更多关注产业升级、集约用海、业态融合发展、技术装备先进性和设备长期安全可靠性,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意低价竞争。

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LHD海洋潮流能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林东在发言中表示:“海洋能是重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议加强海洋能产业国际合作,加强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对话合作,提升我国海洋能高端装备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引导涉海企业参与国际项目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打造我国海洋能产业国际金名片。”

深海独特的环境孕育了独特的生物资源,其在国防、民生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应用潜力。全国政协委员、青岛海洋科技中心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功能实验室主任孙黎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深海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实验室或省部级实验室等创新研究平台,组建高层次专家队伍和科研团队联合攻关,实现深海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理论与技术的全面发展。

瞄准海洋经济发展需求 共育人才共谋创新

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其自然条件复杂多变的特征,决定了海洋经济发展会面临更多的挑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所长叶聪在研讨交流中表示,我国已经建成谱系化的船舶、海洋、深潜装备,在深海进入、探测、保护和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技术领先、特点突出的设备甚至在国际合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他建议:“加强海洋外交、科技外交,让我国的科考船队和装备去更多的地方开展工作,为人类探索海洋作出更大贡献。建立完善的海洋数据、样品的保存、共享机制,加强深海基础设施建设,方便更多的海底活动。要营造良好的海洋科技交流氛围,推动国际科技合作,推动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船用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尚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燃料的生产、储存、运输、加注,还是船舶发动机的改造与适配,都存在诸多技术难题,亟待突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碧新表示。他建议,加快推动船用新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出台政策引导产学研用协同合作,从供给能力、减碳能力、安全性、经济性、基础设施适配性、船舶发动机适配性等方面,加快船用新能源技术路线研究,帮助航运企业在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过程中降低试错成本。

突破“卡脖子”难题,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资源的强有力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建议:“要瞄准海洋产业发展需求设立重大专项,引导高校深化与海洋领域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产教深度融合的海洋科创平台,共同制订全流程人才培养方案,共建海洋科技人才联合培养和培训基地。”

崂山国家实验室是深海领域唯一的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院士、崂山国家实验室主任吴立新认为,围绕海洋强国战略需求,要发挥以国家实验室为龙头的战略科技力量作用,践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他建议,要一体化推进深海基地、平台、教育与人才建设,围绕深海领域,在能源、采矿、生态、空间安全等方向布局若干全国重点实验室,完善深海领域国家实验室体系。鼓励“双一流”大学大工科下海,培养深海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在人才汇聚、资源统筹和开放合作等方面给予创新探索的政策支持,打通跨部门人才流动渠道,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记者 刘彤)